山东高校新学费标准来了!文史类4600元最低有意见抓紧来提
来源:博亿堂byt98网址登陆 发布时间:2024-02-26 13:22:46今天,记者从山东省教育厅了解到,现行的山东高校学费政策将于8月31日到期。日前,山东省发展改革委会同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研究起草了《关于完善高等学校学费收费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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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记者从山东省教育厅了解到,现行的山东高校学费政策将于8月31日到期。日前,山东省发展改革委会同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研究起草了《关于完善高等学校学费收费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集意见和建议,大家可于6月19日前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山东省发展改革委(成本调查监审处)。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记者了解到,高校收费新政策将主要从简化高校学费结构、优化专业比价关系、深化放管服改革和规范收费行为五个方面做安排。
其中,高校学子们最关心的应该就是学费标准了。根据《通知》,本科、专科(包括高职,下同)学费标准专业类别均划分为文史类、理工农类、医学类、艺术类等4类。本专科各专业类别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为:文史类4600元、理工农类5000元(飞行技术专业10000元)、医学类5400元、艺术类8000元(艺术学理论类以及其他按艺术类招生的专业6000元)。实行学分制教学改革的高校,能够继续在同等专业年度学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10%范围内,确定学分制收费标准。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与校企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按现行收费规定执行。
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学费标准则为:硕士每生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博士不超过10000元;全日制专业型研究生学费标准为:省属高校硕士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0000元、博士不超过13000元,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博士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6000元。
当然,这个标准并不代表所有的专业都将收费一致。《通知》指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覆盖专业和国家一流专业,以及通过工程教育、医学教育等国际实质等效认证的专业,可以在上述基本学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20%;省建设管理的高水平大学和高水平学科(或一流学科)覆盖专业(学位点)、一流专业,上浮不超过15%;省建设的高水平应用型专业(群)、专业对接产业项目等省级重点建设的专业,上浮不超过10%。
进入国家“双高计划”项目建设的高职院校和专业群覆盖专业,则可以在基本学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20%;省级高水平专业群覆盖专业,上浮不超过15%;省级品牌专业群覆盖专业,上浮不超过10%。
有上浮自然也有下降:对评价排名或社会认可度较低的专业,将对其降低学费标准,在基本学费标准基础上降低幅度应不少于20%。
近几年来,实行学分制改革的高校慢慢的变多,这类高校的收费标准又是怎么规定的呢?根据《通知》,实行学分制教学改革的高校学费标准由“一校一批”改为备案管理。学校可在《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范围内,自行确定具体学分制收费标准,报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教育厅备案后执行。
而中央直属企业举办的高校,以及别的企业举办的没有财政预算拨款的高校,可根据学校建设管理、办学条件等情况自行确定学费标准,报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教育厅备案后执行。
此外,中外合作办学、网络教育、成人教育、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以及全日制MBA、MEM、MPA、MPAcc研究生教育等教育学费也会继续放开,具体学费标准由学校根据教学条件、办学成本等情况自主确定。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中列出了强化学生资助政策的措施。其要求各高校要及时足额发放各类奖助学金,积极为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提供支持。严格落实“绿色通道”制度,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每年确保从学校事业收入中提取4%-6%的资助经费,足额用于奖励资助学生。对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严格依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免除学费,并全部发放助学金。
看到这里,可能很多已经入学的同学会问:我的学费也会随着新规定的变化而变多或者变少吗?
对此,《通知》明确,高校学费坚持“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收费原则,即提高收费标准的,只限于新入学的学生,老生继续执行入学时的收费标准;学校降低收费标准,不论老生还是新生都执行降低后的收费标准。
闪电新闻记者还要提示警醒我们的一点是,《通知》中明确要求了学校应严格按照规定做好收费公示,通过多种形式向学生和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在招生简章中注明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涉及新招收学生的各项收费标准和学费减免政策,也应当与入学通知书一并寄达学生,新生在入学前一定要仔细了解相关的政策。
此外,在考生报考前没有按规定公示收费标准,或者没明确收费标准调整变化的,学校对新招收学生的收费不允许超出上年度的收费标准。对重点建设学科、专业的支持政策也不得重复累加。
日前,山东省发展改革委会同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研究起草了《关于完善高等学校学费收费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集意见和建议。